跟團出國玩遇到這樣的事,恐怕是又氣又無奈!有民眾投訴,她半年前就買了西藏行程,出發保健食品代工前半個多月,旅行社才通知無法成行,民眾選擇轉團去四川,但行程內容不如預期,除了該去的景點沒去,一團分2輛車,導遊居然共用,民眾抱怨沒導遊的日子就只是單純搭車。而回台後要求償,旅行社卻說沒辦法。

投訴人李小姐:「明明知道他們沒有辦法入西藏,但他現在還是一直在招收,說他們的報名人數很多,我覺得這根本對消費者就是變相的詐欺。」

李小姐好氣憤,質疑旅行社明明知道不能帶團去西藏玩,還持續攬客。她早在今年1月,跟6個朋友一起買了西藏10天行程,要價5萬3千多不便宜,其中來回機票還要另外買,總共花了7萬多。期間李小姐也有參加旅行社辦的行前說明會,完全沒有異樣,原定6月30日出發,旅行社卻在12保健食品代工日才通知沒辦法取得入藏證,7到9月的出團都受影響。

現代人因為生活壓力大、作息不正常,加上美食誘惑,垃圾食物又特別好吃。無論是求心安或是追求健康,常常會吃保健食品,似乎吃了B群、魚油、綜合維他命、益生菌,或是各種名稱的複方保健品就會保持身體健康。許多保健食品沒有經過大型臨床試驗,或是只經過動物實驗就宣稱有療效,亦缺乏長期追蹤評估是否有副作用,吃多不見得有效還可能傷身!一般民眾於日常飲食之外,為了保健或營養補充等需求,往往會去購買冠上「健康食品」名號的相關產品。需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,才可以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健康食品定義為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「保健功效」,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。

旅行社擺明不退費,但消保官表示,這已經違反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。

消保官:「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事由而去變更的話,那旅客是可以主張減少行程,如果有發生差價的話,中間差額的費用要退還,如果是可歸責於旅行社的事由的話,旅客是可以主張差額的2倍。」

行程變更責任,不管是不是在旅行社身上,消保官認為都應該要退費。對此旅行社表示,因為高層在海外無法取得聯繫和回應,一切要等發言人回台再做處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zz04hd32z 的頭像
    kzz04hd32z

    周淑娟的部落格

    kzz04hd32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